燕长空很诧异,他很确定,有燕归来坐镇的皇宫,天下绝对没有人敢去挑衅,就连他,也不敢。
燕长空很自信,但是,他觉得,比起威震天下的燕归来,他还是有所不如的。
神话就是神话,岂是那么容易就能够超越的?或许,再过二十年,他能够与神话比肩,创造出新的神话。
然而,追魂偿命鼓的确是响起了,由皇城禁卫军亲自敲响的,这绝对不会有假。
谁死了?
被什么人杀死的?
什么人有那么大的胆子和实力?
并且,这种追魂偿命鼓,已经敲响了十四次,如今是第十五次。这也就意味着,皇室中人,已经有十五个人死于意外,而且,找不到凶手。
如果能够找到凶手,追魂偿命鼓就不会敲响十五次。
并且,这追魂偿命鼓敲响的这十五次,都是在最近二十年中先后出现,也就是说,最近二十年的时间,大燕皇朝中,皇室中人先后有十五个人死于意外。
这,简直不可思议。
有天下第一的燕归来坐镇的皇宫,竟然在二十年的时间里死了十五位皇室中人,怎么死的?谁下的手?
此间种种谜团,燕长空并不知晓,但是,他知道这是个麻烦,天大的麻烦。
燕长空最怕麻烦了,所以,他决定离开长安城。
是非之地,最好远离,长安城就是是非之地。离开长安城,是他最好的选择。
所以,他走了。
醉醺醺的,一步三摇,脚步踉跄,从长安城的城门口离去。看见他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个酒鬼,一个非常落魄的江湖人。
江湖险恶,低调才是生存下来的王道,谁也不会想到这么一个酒鬼竟然会是大名鼎鼎的燕长空,就算他自己对着全天下的人大声呐喊,也绝对不会有人相信。
青衣镇。
青衣镇是一个小镇,非常的偏僻,可以说是与世隔绝。
整个青衣镇,上上下下,所有人加起来不过几百个人。这些人,大多是本地人,没有客商,没有过往的行人,自然就没有酒楼客栈。但是,却有一间小酒馆。
小酒馆有一个很别致的名字,名为忘忧!
忘忧,忘记忧愁,忘记烦恼。
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的人,一定会下意识的以为能够给这小酒馆取这么一个别致的名字的人一定是一位饱读诗书的秀才或者私塾老先生。
然而,真正了解这间小酒馆的人,却是不这么想。
因为,这小酒馆的名字,乃是酒馆老板亲自取的。
而酒馆老板,就是一个酒鬼,一个糟老头子而以。不要说饱读诗书了,大字都不识一个。
可是,他却能给自己的小酒馆取这么一个别致的名字。
这也算是一种奇迹,或许,和酒馆老板的性格有关。
在青衣镇,没有人不认识这位奇葩的酒馆老板,因为,他乃是青衣镇唯一的一位终日不醒的人。
就如现在,他端了张椅子,躺在自己家的酒馆门前,手里抱着一坛子酒,旁边一张小桌子上放着一碟花生米,半闭着眼睛,一边喝酒,一边晒太阳。头发乱糟糟的,也不打理一下,整个人给人一种非常颓废的感觉。
实际上,他已经在这里躺了三天了,除了喝酒吃花生米以外,他的身子从未移动过一下。
“忘忧老爹,你这样躺着不动,身子能受得了吗?”
说话的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十二三岁的模样,此时正端来一盘刚刚炒熟的花生米,替换掉那已经冷却了的花生米。
他叫二牛,是青衣镇一位穷苦人家的孩子。因为贫穷,所以闲来无事的时候,就会到这忘忧酒馆帮忙,挣点小钱,补贴家用。
忘忧老爹这人很奇怪,他虽然开着酒馆,但他自己除了负责酿酒和喝酒之外,其他事情很少理会,就算有客人上门了,他依然该干嘛干嘛,不闻不问。
他从不主动请人,像二牛这种,都是主动上门来做工的。他也不管,也不问,谁愿意来,谁愿意走,他都不理会。就算有客人上门,喝了酒,付了银子,来上工的人,拿走多少,留下多少,他也都不管,也都不问。
忘忧,他似乎真的能够做到忘忧。
除了酿酒和喝酒,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问,不就没有烦恼,没有忧愁了吗?
忘忧老爹的头发已经有些花白了,胡子也不知道多久没有修剪过,此时,听闻二牛的话,他微微睁开了双眸,浑浊的目光凝视天上的太阳,也不怕刺痛,平静的说道:“小伙子,这你就不懂了,人生一世,怎么过也是匆匆几十年,躺着也好,站着也罢,还不都是一样的吗?又怎么会受不了呢?”
二牛似懂非懂,摇摇头,不再理会忘忧老爹,忙着招呼客人去了。
有时候,二牛感觉,这忘忧酒馆,似乎是他们这些主动来做工的人开的,因为,身为酒馆老板的忘忧老爹,根本就不管生意上的事情。
酒馆的生意是好是坏,似乎与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烈日炎炎,蔚蓝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
突然间,遥远的天际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黑点,逐渐放大,最后降临在青衣镇,落到了忘忧老人的手上。
这是一只鸽子,白色的鸽子,长得健壮,流线型的身子,在它的腿上,绑着一个小小的竹筒,竹筒里面有一张纸条。
忘忧老人喝了一口酒,把抱了三天的酒坛放在了一旁,伸手拿出了那张纸条,对着阳光看了起来。
要是有认识忘忧老爹的人看见,一定会感到奇怪,这忘忧老爹不是不认识字么?怎么又能看懂纸条上的字了呢?
纸条上只有几个字,一眼就看完了。
忘忧老爹浑浊的双眼陡然间睁开,闪过一丝夺目的寒光,随即隐匿了,再度恢复到之前颓废的状态。
而那张纸条,却在他双眸睁开的刹那,化成了一片碎屑,随风飘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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